近日,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宣布,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,北京市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《保安服务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》北京市地方标准。这一标准的出台,标志着北京市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。
据了解,北京市的保安行业自1986年正式诞生以来,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,业务已经覆盖到各个领域。目前,全市共有保安服务公司600余家,注册保安员近30万人,其中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员约有2.5万余人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校园安全形势的日益复杂,原有的保安服务规范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,特别是在2019年《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出台后,亟需与之配套的保安服务新规范。
此次新修订的《保安服务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》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和细化。首先,在校园保安的基本要求方面,新标准明确了保安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非因工作需要,不得进入学校的教学区域和非勤务区域,以避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。同时,保安员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探听、议论或泄露师生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。
在人员要求方面,新标准规定保安员必须接受不低于16学时的保安业务培训,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。此外,每年还应接受不低于16学时的在岗培训,以确保保安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不断提升。此外,保安服务公司还需对保安员进行常态化的心理健康监控,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心理测试,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,确保保安员身心健康,能够胜任校园安保工作。
在装备配备要求方面,新标准对校园保安的装备进行了明确规定,以确保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时能够拥有必要的防护和应急处理工具。同时,新标准还强调了保安服务的具体要求,包括高峰勤务时段要最大程度配置执勤人员和备勤力量,每个校园出入口最低保安数应不少于2人,巡逻服务每班保安员也应不少于2人。门卫、巡逻和安防监控室均实行24小时上岗制度,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。
在应急处置方面,新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细化。保安员应对外来人员、车辆进行严格的核查和信息登记,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和车辆进入学校。对拒不配合、手续不全或存疑的人员和车辆,应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处理。对突发危害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,保安员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,保护人员安全,控制事态扩大,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,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。
此外,新标准还规定保安员需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进行每日不少于5次的巡查,并进行记录。其中,夜间时段(0点-6点)应至少开展一次巡查。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时,保安员应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,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。遇有火灾、爆炸等事故时,保安员应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学校保卫部门,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,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,并做好保护现场工作。
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、北京保安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炜表示,新标准的出台旨在统一校园保安员的资质条件、岗位配置、服务行为及保安操作标准和装备标准,确保中小学、幼儿园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够迅速、果断地进行处理。标准制定后,北京警方将联合北京保安协会、相关保安公司统一组织有关校园保安的培训、考核等工作,确保标准执行落地。
此次新标准的实施,无疑将为北京市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更高的标准和依据,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校园保安的服务水平,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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